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醇钠系列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瑞纳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区山东瑞纳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在二车间、三车间内新增或利旧反应釜、干燥釜、干燥机、精馏塔、储罐等主要设备,拆除TBPB、BPO、CH、TMCH等装置,引发剂系列产品总产能由30000吨/年降至21500吨/年,醇钠系列产品产能增加4500吨/年,另新增产品固体甲醇钾100吨/年、固体乙醇钾100吨/年、固体叔丁醇钾300吨/年、无水叔丁醇24000吨/年(计划自用4000吨/年,剩余20000吨/年外售);同时配套改造现有罐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瑞纳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13964350160
电子邮箱:sdrnt2016@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13053396190
电子邮箱:tjgsxu@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83onKi_pQMmEiKbBNtYUQ
提取码:6y8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在张店东部化工区山东瑞纳特化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点是项目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此外,还包括上述范围外的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寄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
发布单位:山东瑞纳特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8月30日